自2003年3月以来,胡锦涛对于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六个“四点意见”,分别是:
——2003年3月11日,胡锦涛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台湾代表团审议时,就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谈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始终竖持一个中国原则;二是要大力促进两岸的经济文化交流;三是要深入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四是要团结两岸同胞共同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005年3月4日,胡锦涛在看望参加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民革、台盟、台联界委员时,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意见: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2005年4月29日,胡锦涛在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举行历史性会谈时,就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主张:第一,建立政治上的互信,相互尊重,求同存异;第二,加强经济上的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第三,开展平等协商,加强沟通,扩大共识;第四,鼓励两岸民众加强交往,增进了解,融合亲情。
——2005年5月12日,胡锦涛在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举行会谈时,就当前改善和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看法:第一,坚持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确立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政治基础;第二,推进两岸“三通”,开创两岸经济交流和合作的新局面;第三,早日恢复两岸平等对话和谈判,求同存异、扩大共识;第四,增进相互理解,密切两岸同胞的感情。
——2005年7月12日,胡锦涛在会见郁慕明率领的新党纪念抗战胜利六十周年大陆访问团时,就当前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看法:第一,共同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第二,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第三,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第四,切实照顾和维护台湾同胞的切身权益。
——2006年4月16日,胡锦涛在北京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和两岸经贸论坛上百位与会人士,就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出四点建议:第一,坚持“九二共识”,是实现两岸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第二,为两岸同胞谋福祉,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根本归宿;第三,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有效途径;第四,开展平等协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由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