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侨办对《天津市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法》进行了修订,公布了《关于印发〈天津市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法〉的通知》(津侨办〔2018〕17号)。为使政策内涵透明,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修订《天津市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或申请材料,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我办对《天津市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市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大力涵养侨务资源,帮助更多的侨界人士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参与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贡献力量。
二、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简化办理程序、减少申请材料等两方面。
1.简化办理程序。本着为侨服务的宗旨,简化优化归侨身份认定办理程序,归侨身份认定直接由市侨办受理、审核和发证,减少由区侨办受理和初审的环节。
2.减少申请材料。一是取消归侨、侨眷身份认定申请材料中的“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只需申请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现场查验即可。二是简化《天津市归侨身份认定申请表》《天津市侨眷身份认定申请表》,并将归侨身份认定申请材料中的“放弃国外居留权的声明”合并入表格之中,不需再单独提供。三是将归侨认定身份证明材料作适当调整,申请人可以提供国外定居证件作为证明材料;由于不需要区侨办初审,申请人户籍所在区政府侨务部门不需要再出具国外经历证明,统一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组织、统战等部门根据本人档案记载出具国外经历证明。五是对归侨身份认定申请材料中的“申请人出入境记录”,明确了如果申请人提供“华侨回国定居证明”或“外省市省级侨务部门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的,则不需要再提供此项证明。
三、什么是归侨?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1.“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2.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四、什么是侨眷?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1.侨眷认定范围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2.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其范围比照本条第1款认定。
五、归侨身份认定的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向市侨办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市侨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
3.发证:经审核,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发放《天津市归国华侨证》。
六、归侨身份认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天津市归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华侨回国定居证明。
(2)原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或其在国外有效的定居证件。
(3)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组织、统战等部门根据本人档案记载出具的国外经历证明。
(4)外省市省级侨务部门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
3.申请人提交第2项证明材料中(2)或(3)的,还需提供出入境记录:
(1)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的,提供“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的出入境记录。
(2)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的,提供“5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出入境记录。
申请归侨身份认定提交材料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现场查验,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翻译成中文后与外文件一并提交。
七、侨眷身份认定的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区侨办提交材料。
2.审核:区侨办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
3.发证:经审核,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发放《天津市侨眷证》。
八、侨眷身份认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天津市侨眷身份认定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亲属的身份证明材料:
(1)亲属是归侨身份的,参照办理归侨身份认定的要求提交其归侨身份证明。
(2)亲属是华侨(华人)身份的,提交其住在国居留证件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证明华侨(华人)身份的公证(认证)书。
3.提交申请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
申请侨眷身份认定提交材料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现场查验,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翻译成中文后与外文件一并提交。
九、新修订的《天津市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法》施行时间?
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原津侨办〔2016〕45号文件同时废止。
链接:关于印发《天津市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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